http://xian.QQ.com 2008年08月27日06:58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卢红曼)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获悉,今年的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业已启动,凡户籍在我省、符合条件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在各区(县)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贷款期限还款期最长不超过14年
据悉,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在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贷款期限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付。去年8月,我省开始在西安市灞桥区等地进行试点,到去年年底,此项工作已在全省107个区(县)全面铺开。
贷款申请家庭困难的陕籍大学生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陕西籍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持有关户籍、高校录取证件(证明)等,均可在各区(县)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贷款条件家庭收入难支付学业基本费用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具备无不良信用记录;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是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等以上条件之一。
贷 款 受 理全省107区(县)开始接受申请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业务发展处处长汪锋介绍,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共有6751名家庭困难学生申请到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签订的贷款合同金额达1.6242亿元,目前已经发放了3660万元,余额将逐年发放。“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着应贷尽贷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以申请!”汪锋说,今年,我省还在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管理上投入使用了“基层金融系统”,办理贷款申请的速度将大大提升。目前,全省107个区(县)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开始接受学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