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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各省辖市招办、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精神,现将2011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补录工作有关事宜进行通知。
关于高职高专补录工作的安排
教育部规定,对所有高校本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补录;对专科层次新生报到不足的高校,学校提出申请,经省级招办研究同意后,可以安排补录。我省今年仍安排专科补录工作,全省统一在未录取的考生范围内重新征集志愿,按原定录取规则进行补录。具体如下:
(一)今年在豫招生专科层次(含公安、司法、体育、艺术、普通专科及其专科预科、对口专科等)的省内外院校需要参加补录的,须于
(二)我办对院校按规定办法报送的补录计划数汇总整理后确定参加补录的学校及补录人数,于
(三)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分数达到相应要求、符合补录条件并希望参加补录的考生可填报补录志愿,务于
(四)补录时原则上仍执行集中录取时公布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备档分数线。补录工作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院校须首先登录河南高招在线(2011普通高招)查看新的服务器地址,并使用集中录取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我办于
在上述工作期间,请有关院校注意浏览“河南高招在线”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补录工作联系方式
普招处电话:(略)、传真:(略)
信息处电话:(略)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1号邮政编码: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