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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1年普通高校专科补录通知

招生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1-08-25]  

各高等学校,各省辖市招办、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精神,现将2011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补录工作有关事宜进行通知。

关于高职高专补录工作的安排

教育部规定,对所有高校本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补录;对专科层次新生报到不足的高校,学校提出申请,经省级招办研究同意后,可以安排补录。我省今年仍安排专科补录工作,全省统一在未录取的考生范围内重新征集志愿,按原定录取规则进行补录。具体如下:

(一)今年在豫招生专科层次(含公安、司法、体育、艺术、普通专科及其专科预科、对口专科等)的省内外院校需要参加补录的,须于912(周一)8点至916(周五)22点在向我办报送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基础上,申报参加专科层次补录计划(报送办法见附件),逾期未按要求申报补录计划的,按不参加补录对待。

(二)我办对院校按规定办法报送的补录计划数汇总整理后确定参加补录的学校及补录人数,于9238:00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届时,参加补录的各高校可上网查看,如对公布的补录计划确有疑议,可将本校《补录计划情况说明》于92310:00前传真我办。

(三)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分数达到相应要求、符合补录条件并希望参加补录的考生可填报补录志愿,务于92682718点登录上述两个网站的填报志愿系统,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网上志愿填报操作。网上填报系统关闭后,考生将无法再进行任何填报操作。不符合填报补录志愿条件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有相关提示。请考生注意核查或向当地招办咨询。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补报或改录。

(四)补录时原则上仍执行集中录取时公布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备档分数线。补录工作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院校须首先登录河南高招在线(2011普通高招)查看新的服务器地址,并使用集中录取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我办于928实行一次性批量投档,投档后原则上不接受退档、也不再补充投档。院校下载、阅档、提交录检后结束今年全部录取工作。我办随后向学校寄发录取名册。

在上述工作期间,请有关院校注意浏览河南高招在线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补录工作联系方式

普招处电话:(略)、传真:(略)

信息处电话:(略)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1号邮政编码: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