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批准,2025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西安思源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陕西省第一所获批招收港澳台学生资格的民办高校,是历史积淀丰富、文化底蕴深厚、钟灵毓秀的白鹿原上第一所高校,引领着白鹿原大学城的蓬勃发展。自1998年创立以来,学校传承交大"西迁精神"和百年治学传统,始终以创新教育为引领,以建设有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以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高效管理平台建设为主线,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本科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职教育特色日益凸显,研究生教育格局逐步形成,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工、文、经、管、教、艺、医等学科专业,本科、高职、继续教育及研究生等多种教育形式协调发展的新型民办大学。学校设有14个二级学院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现有3个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站,在校学生近22,000人。
二、报名条件
1.招收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2.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陆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版)”进行查询。
三、招生专业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2.报名材料:考生填写《西安思源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附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参加比赛、项目以及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按照报名材料要求备齐资料交至西安思源学院教务一处210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9-82616676。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19792148@qq.com。提交材料要求扫描清晰无误、彩色,并统一压缩打包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发送,未按要求发送材料者,报名无效。
五、考试与录取
1.考试与录取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将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和学校实际,采用“初审+测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水平、英语水平、专业素养、学业水平、发展能力和创新潜质等。
3.测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4.录取办法:
我校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发放西安思源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5.对在第二学士学位报考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考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六、报到
录取学生按照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七、收费标准
收费参照相同专业本科生执行。
八、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还设立了校级奖学金以及各种校内勤工助学项目,形成了以奖、助、贷为主要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学校还大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1.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年•生;
2.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年•生;
3.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生;
4.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
5.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助学金:4200元/年•生;一般困难助学金:3200元/年•生;全日制退役士兵:3700元/年•生;
6.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8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生;学习进步奖:300元/年•生;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年•生;优秀毕业生:500元/年•生;道德风尚奖:500元/年•生。
7.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九、其他说明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2616676
传真:029-82601785
十一、本简章由西安思源学院教务一处负责解释。未定事宜或与上级教育考试管理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按照上级教育考试管理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