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水母网
记者日前从省招院获悉,今年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高校将对入学新生资格进行严格复查,发现作弊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
根据规定,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我省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到有关部门办理户籍迁移、党团关系等材料,携带中学(人事)档案,按高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等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等学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汇总后,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天之内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高等学校还要进一步加强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录取通知书是考生入学报到的重要凭证,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组织人员严格审查,同时还要认真复核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优惠照顾、民办院校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得注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体检复查一定要认真负责,对隐瞒既往病史和与原体检信息不符的项目要填写体检复查登记表。复查过程中,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