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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序进行

招生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3-10-14]  

    为激励我校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定国家奖助学金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近日,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别在校内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和全日制本所有本专科学生中开展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推荐工作。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获奖学生每生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高校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奖学生每生5000元。这两项奖金分别是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获奖证书,计入学生学籍档案。国家助学金分为普困和特困两个资助档次,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为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定原则,我校分别制定了《西安思源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安思源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安思源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并向二级学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推荐工作的通知”,对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条件、评定标准、推荐名额、申请需提交的材料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二级学院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重点突出参评学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实践技能、学科竞赛、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并对班级和年级推荐的学生名单在分院内进行认定、审核和公示。
    本次国家励志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参评学生名单必须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信息库中产生,在客观、公正评议和认定的基础上,同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班级评定小组评议、年级评定小组听评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定推荐的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批准。
    学校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在广大学生中间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各班级要围绕资助工作召开一次主题班会,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资助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让学生熟知评定条件、评选程序等环节,让每一位学生都知晓党和政府的资助政策。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高校大学生的关怀和温暖。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受助学生更加自觉地爱国、爱校、知感恩,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以优异成绩回报党和政府的关怀。(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