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秦都市报 2009年03月21日
教育部发布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两地高考试卷相同的前提下,并满足其他相关条件可申请借考。记者3月20日在省考试管理中心获悉,我省因为实行高考自主命题,因这一客观条件,高考异地“借考”在我省无法实施。 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教育部出台两地高考试卷相同考生可以借考,有相关条件限制,相关规定明确:因公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其工作或学习地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
鉴于我省从2006年起开始执行高考数学、外语科目自主命题,到今年我省和全国其他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样继续执行这一政策。由于自主命题导致各地高考试题不同,高考异地“借考”在我省无法实施。从明年起,我省将按照新课程改革要求进行高考,全国各地对考生的要求会发生更大的变化,加上教材使用版本各地也大有不同,在我省借考的可能性不大。
往年,教育部规定三类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教育部又增加了两类人员不得报考:(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2)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教育部首次在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将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及作弊情节严重者纳入不得报考人员行列。
异地借考限定试卷相同地
教育部在今年的招生规定中对“异地借考”做出了新的条件限制:要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并满足其他相关条件方可申请借考。
其具体规定如下:“因公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其工作或学习地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
招生简章内容审核更严
今年,教育部进一步加大对高等院校招生简章的审核力度,在规定中明确要求各高校招生简章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发布,且不得擅自更改,并明确规定:民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类型、层次的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规定表明,今年经教育部审核后的各高校招生简章将于4月15日后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集中发布,供考生查阅。
二级运动员最多加20分
首次加入具体规定: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要求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明确规定找人替考将受罚
今年首次明确规定以下三类违纪考生也将受处罚,这三类人员是:(1)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的;(2)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考试的;(3)以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的。 对违规考生应受到的处罚做出明确规定,并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报名考试所在地的省级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新增“平行志愿”相关规定
2008年,教育部在湖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辽宁等6个省市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风险。 今年,教育部在去年基础上又新增了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等10个省区进行改革试点,使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一步在全国推广。
在招生规定中的“投档”和“录取”两个阶段分别增加了对“平行志愿”的相关规定:
投档阶段相关规定: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 (区、市),省级招办应向社会公布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并根据高等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各有关高等学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等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同一批次内所有高等学校在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省级招办开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并负责向社会公布各高等学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录取分数线。
录取阶段相关规定: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 (区、市)定向就业招生可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或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对高等学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陕西今年将严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
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根据隶属关系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后方可对外发布。民办学校名称要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名称为准,不得私自篡改。在印制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广告、刻制牌匾、刊发(播)媒体广告时不得使用简称。每所学校只能使用一个校名,严禁以“多块牌子一套机构”开展招生工作。 学校在招生时,不得聘用临时人员或组织在校学生参与招生,不得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招生,不得擅自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联合办学或以其名义进行招生。对学习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非学历教育学生,不允许发放《录取通知书》,只能发放《学习通知书》。省教育厅还表示,近日将向社会公布2009年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凡年检不合格的学校,今年不得招生。
今年我省中职学校计划扩招2万人
扩招名额主要面向返乡农民工及退伍军人 。3月20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600多所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术学校),将在去年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扩招2万多人。扩招名额主要面向有学习愿望的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 据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李明富介绍,去年我省中职招生计划为34.5万人,今年的招生计划将扩大到36.55万人。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等,扩招名额主要用于对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进行职业技能教育。除应届初中毕业生外,其他人员不用参加中考,可根据需求直接选择学校就读。
我省中职扩招是在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下开展的。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今年中职招生总规模将在2008年的基础上扩招50万人,达到860万人。要通过国家财政补贴等措施,把招收有学习愿望的返乡农民工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作为扩招工作的重要任务。面向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青年农民、乡镇企业职工、退役士兵、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和下岗轮岗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其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