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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招生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2-06-26]  

本科一批院校理科为514分,文科为526分;

本科二批院校(不含计划单列的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理科为425分,文科为449分;

本科体育院校文化课理科为255分,文科为269分,术科(全省统考)为79分;

本科艺术院校(含艺术本科一批、二批院校)文化课理科为247分,文科为258分。

其他录取批次(含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本科艺术院校全省统考专业课)的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分别于批次录取前划定发布。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6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