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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划定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生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2-06-25]  

 

(一)本科第一批(含A类、B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528分,文史类544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444分,文史类473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332分,文史类409分。
(四)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200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文化/术科):273/84分。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术科):228/72分。
  高职高专(文化/术科):170/60分。
(六)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文化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
  艺术理类:289分,艺术文类:308
  独立学院本科
  艺术理类:216分,艺术文类:266
  高职高专
  艺术理类:140分,艺术文类: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