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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修订和完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招生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3-09-13]  

    为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切实将素质教育贯彻到教育管理的各个环节,全面反映和评价学生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近日,我校学生处在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我校重新修订了《西安思源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试行办法》,修订后的试行办法将在今年十月份得以全面贯彻实施。
    修订后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将对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要求分解成具体量化指标,分项考核,综合评定,对每位学生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凡被评为优秀、良好的,将作为学生评优、评定奖助学金、推优入党等各类先进优先考虑的对象,并将测评成绩将载入学生档案之中。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生处负责部署、监督和指导,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的测评组织工作,各班测评由班级测评小组负责,由班级辅导员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各班级应成立测评小组,成员由辅导员、团支部书记、班长、副班长、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应分工负责,做好日常记录和考评工作,按月进行汇总并在班级公布。
    本次修订后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分为德育、智育、文体、实践与科技创新能力等四个大项,测评结果共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修订后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最大的亮点就是细化了量化指标,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四大项中,每一项内容都制定了详细的加减分标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其中“德育”部分由政治信念、思想品德、文明行三项内容组成,比如,在政治上要求进步并参加党课、获得校级以上个人或集体荣誉、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校内担任各种职务等都分别给予不同程度地加分;无故不参加院或班级集体活动、上课迟到早退旷课、夜不归宿、宿舍卫生差、受学校纪律处分等都分别给予不同程度地减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依据培养目标,通过设立德、智、体等测评指标,确立评价标准,所采取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对大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引导、激励的一种机制,也是我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故乡)